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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舊公司任職其間, 自己再開設了一間同類公司有沒有問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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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舊公司任職其間, 自己再開設了一間同類公司有沒有問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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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無証據顯示,有直接既利益衝突,就冇問題 假設 你出錢,開左間茶餐廳,你係老闆 但,你只請人來管理 你就去另一間茶餐廳打工 如果兩間茶餐廳,係分開好遠,就無直接既利益衝突 但如果兩間茶餐廳,係好近,(例如,開正隔離鋪 / 行路幾分鐘就到),咁就有可能有利益衝突 不過就算有利益衝突都好,可以見工時/在任其間,向顧主申報,大家商討如何處理 茶餐廳,即飲食業,個行業比較闊,又唔屬於專業,可以咁睇法 但假如係專業行業,工作上會涉及行業既敏感資料,比如,程式設計,咁就好難避嫌,除非你確保你唔會參與公司既程式設計/相關工作 但都建議應該盡能力避嫌,即辭職 以上為個人意見,未必100%準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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