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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發明蒙古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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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發明蒙古靴? 誰人? 幾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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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13世紀蒙古族的傳說,大約距今2700多年,蒙古部落被別的游牧部落擊敗,僅剩兩男兩女,遁入額爾古涅——昆,生息繁衍。後來人多地狹,意欲出山,於是做風箱化鐵溶山,開闢通道,全體遷徙出來。以後,每於除夕之夜,成吉思汗族人要把少許的鐵燒紅,放到砧子上錘打,以示不忘祖先故事。蒙兀是「蒙古」一詞最早的漢文譯名,始見唐代。「蒙古」最初只是蒙古諸部落中的一個部落的名稱。13世紀初,以成吉思汗為首的蒙古部統一了蒙古地區諸部,逐漸形成了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。"蒙古"也就由原來的部落名稱變成為民族名稱了。 蒙古族服飾主要包括首飾、袍子、腰帶、靴子四個部分。首飾大致可分為頭飾、項飾、胸飾、腰飾、手飾等五大類。 頭飾主要有頭巾、帽子、頭帶、頭圈、辮鉗、辮套、頭釵、頭簪、耳環、耳墜等,是蒙古族首飾中最絢麗的部分。 婦女們平時一般多罩頭巾。頭巾大約丈余長,顏色多種多樣。質料有布、麻、綢、絹等。姑娘們喜歡將頭巾纏在頭上,然後在右側挽一個小結,把頭巾的穗頭垂下來。已婚婦女們則用頭巾包住頭頂後,纏一圈,不留穗頭。在莊重的場合還要戴上繡有丹鳳朝陽、二龍戲珠等花紋圖案的帽子。帽頂上有紅色穗子和閃光明亮的帽頂寶石。傳說這種習俗始於成吉思汗時期。當初成吉思汗統一蒙古各部落之後,下令每個人都要罩頭巾,以表示頭顱上飄有旌旗之角,希冀民族強大之精神常在。從結婚、告別姑娘生活的那天起,婦女們便要開始佩戴雍容華貴的盛裝首飾了。蒙古族的盛裝頭飾,以內蒙古的鄂爾多斯地區的最為典型。這種頭飾漢譯為"頭帶",主要由"連垂"和"發套"兩部分組成。不僅製作工藝精湛,而且多用數百顆珊瑚、數十條銀鏈、珍珠串和許多銀環、銀片以及瑪瑙、玉石等穿綴而成。裝扮起來可謂珠簾垂面、琳琅滿目。一付頭帶一般都重達三、四斤,有的可達十余斤。據說一付高檔的頭帶,過去往往要用幾群好馬或數百峰好駝才能換取。 在內蒙古、新疆等地牧區,男女老幼一年四季都喜歡穿長袍,俗稱蒙古袍。春秋穿夾袍,夏季穿單袍,冬季穿皮袍、棉袍。男袍一般都比較肥大,女袍則比較緊身,以顯示出女子身材的苗條和健美。其式樣和顏色因地因人而略有差異。一般蒙古袍的特點是寬大袖長、高領、右衽,多數地區下端不開衩。袍子的邊沿、袖口、領口多以綢緞花邊、"盤腸"、"雲卷"圖案或虎、豹、水獺、貂鼠等皮毛裝飾。既美觀大方,又具有良好的實用功能。冬天防寒護膝,夏天防蚊蟲叮咬、遮暴曬。行可當衣,臥可作被。鄂爾多斯等地的蒙古人還喜歡在袍外套穿長短不一的坎肩。 腰帶是蒙古族服飾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一般多用棉布、綢緞製成,長三四米不等。色彩多與袍子的顏色相協調。扎腰帶既能防風抗寒,騎馬持韁時又能保持腰肋骨的穩定垂直,而且還是一種漂亮的裝飾。男子扎腰帶時,多把袍子向上提,束得很短,騎乘方便,又顯得精悍瀟灑。腰帶上還要掛上"三不離身"的蒙古刀、火鐮和煙荷包。女子則相反,扎腰帶時要將袍子向下拉展,以顯示出嬌美的身段。鄂爾多斯等地區扎腰帶還有一定的講究和規矩,未婚女子扎腰帶,並在身後留出穗頭,一旦出嫁,便成"布斯貴渾"(蒙古語,意為"不扎腰帶的人"),代替腰帶的是緊身的坎肩,以此來區分未婚姑娘和已婚婦女。 靴子,蒙古靴分佈靴和皮靴兩種。布靴多用厚布或帆布製成,穿起來柔軟、輕便。皮靴多用牛皮、馬皮或驢皮製成,結實耐用,防水抗寒性能好。其式樣大體分靴尖上卷、半卷和平底不卷的三種,分別適宜在沙漠、乾旱草原和濕潤草原上行走。蒙古靴做工精細考究,靴幫、靴靿上多繡制或剪貼有精美的花紋圖案。 蒙古包是滿族對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稱呼,始於清代。包,滿語是家或屋的意思, 蒙古族的傳統飲食以奶食、肉食為主,糧食為輔。現在牧區中奶食、肉食和糧食已近三分天下;半農半牧區以糧為主,肉乳為輔,農業區中肉乳所占的比例更小。 奶食品,蒙古語稱查干伊德,漢語的意思就是"白色的食品"。是用馬、牛、羊和駱駝的天然純奶製成的,是蒙古族食品中的上品,無論居家餐飲、宴賓待客,還是敬奉祖先神靈,都是不可缺少的。因地區不同,其品種和製作方法也不盡相同。主要有奶皮子、奶油、奶酪、奶豆腐等。 民族特色小吃為馬奶酒與手扒肉。 H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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